【化粧品批發業】利其實業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0275917
公司狀況廢止 (095年10月14日 府建商字 第09571158000號)
公司名稱利其實業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42號9樓之4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42號9樓之4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02-09-16 (民國91年09月16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03-04-15 (民國92年04月15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電器批發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日常用品批發業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電信器材批發業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化粧品批發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布疋批發業
成衣批發業
服飾品批發業
紡織線類批發業
皮包、手提袋、皮箱批發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地理位置

民生東路一段·化粧品批發業(18)

公司地址
浤喬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里民生東路一段14號
鷺元素國際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聚盛里民生東路一段25號8樓之19
凱蓮恩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聚盛里民生東路一段43號6樓
盛宇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聚盛里民生東路一段51號8樓
巨輔企業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75號3樓

復興北路·醫療器材批發業(25)

公司地址
連輝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力行里復興北路80號11樓

建國北路一段·化粧品批發業(3)

公司地址
益生健康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朱園里建國北路一段58號4樓

四平街·化粧品批發業(5)

公司地址
生活極品企業社臺北市中山區四平街63號1樓

民權西路·化粧品批發業(14)

公司地址
光瑜實業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集英里民權西路20號12樓

復興北路·醫療器材批發業(25)

公司地址
昌宏企業社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82號4樓

民權東路二段·醫療器材批發業(7)

公司地址
彰元堂蔘藥行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135巷20弄16號1樓

南京東路一段·化粧品批發業(26)

公司地址
麥娜娜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正得里南京東路一段52號8樓

新生北路三段·化粧品批發業(13)

公司地址
宙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三段43號9樓之12

長安東路二段·醫療器材批發業(22)

公司地址
全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興亞里長安東路二段50號4樓之6

建國北路三段·醫療器材批發業(2)

公司地址
聚寶盆茶行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三段72號3樓

復興北路·醫療器材批發業(25)

公司地址
和安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164號6樓

新生北路三段·西藥批發業(2)

公司地址
萬欣藥業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新庄里新生北路三段61號6樓之8

南京東路一段·化粧品批發業(26)

公司地址
花開並蒂化妝品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康樂里南京東路一段13巷6弄1號2樓

撫順街·西藥批發業(1)

公司地址
九龍藥行臺北市中山區撫順街31號1樓

長安東路二段·醫療器材批發業(22)

公司地址
進源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169之1號1樓

中山北路三段·化粧品色素販賣業(4)

公司地址
富帝企業社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5號2樓之19、228室

南京東路三段·化粧品批發業(26)

公司地址
台灣雷克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復華里南京東路三段201號3樓

新生北路一段·化粧品批發業(10)

公司地址
嘉思悠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興亞里新生北路一段83號4樓

長安西路·化粧品批發業(5)

公司地址
興禾實業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40巷2之1號1樓

建國北路一段·醫療器材批發業(5)

公司地址
美商沃特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WATERS ASIA LIMITED臺北市中山區朱園里建國北路一段90號11樓之2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