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室內設計業】三草環境設計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6191831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三草環境設計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張慧芳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龍井區東海里藝術北街80巷45號1樓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龍井區東海里藝術北街80巷45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中市龍井區東海里藝術北街80巷45號1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7-09-04 (民國106年09月04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張慧芳1,0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農、林、漁、畜牧顧問業
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品設計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景觀、室內設計業
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其他設計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園藝服務業
從事花草、樹木之種植、施肥、修整、維護,與觀賞樹木、花草供應等服務之行業。行道樹之移植、修剪、維護亦歸入本類。
森林遊樂區經營業
在森林區域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為提供遊客休閒及育樂活動之行業。
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交通標示工程業
道路標示工程及交通安全標示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研究發展服務業
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從事J101010至J101101細類以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行業。包括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機車排氣檢定等。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景觀建築服務
都市、鄉鎮規劃
庭園景觀工程
綠化服務

地理位置

藝術街·景觀、室內設計業(2)

公司地址
新澄室內裝修工作室臺中市龍井區東海里藝術街31號3樓
大瑞室內裝修有限公司臺中市龍井區藝術街112號2樓

九如四路·景觀、室內設計業(1)

公司地址
巨樸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九如四路900號

大順一路·景觀、室內設計業(2)

公司地址
東佑設計工程行高雄市鼓山區龍子里大順一路1041巷3號14樓之1
禾盛行銷事業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大順一路622號18樓

大榮街·景觀、室內設計業(1)

公司地址
乙格室內設計高雄市鼓山區忠正里大榮街22巷10號

中華一路·景觀、室內設計業(11)

公司地址
雋采設計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352號11樓
員規室內設計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477號
陳府設計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306號1樓
宏騏廣告事業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2248號1樓
安祥裝潢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27之3號
廣誠建設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828號11樓
自立國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336號7樓之1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