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20930637 | 
|---|---|
| 公司狀況 | 解散 | 
| 公司名稱 | 臺硝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 資本總額(元) | 5,000,000 | 
| 實收資本額(元) | 5,000,000 | 
| 代表人姓名 | |
| 公司所在地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695號18樓之1 | 
| 登記機關 | 臺北市政府 | 
| 郵遞區號快搜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695號18樓之1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1982-07-06 (民國71年07月06日) |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1990-07-25 (民國79年07月25日) | 
董監事名單
|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股份數 | 
|---|---|---|---|---|
| 監察人 | 高達雄 | 7,345 | ||
| 監察人 | 楊清圳 | 6,838 | ||
| 監察人 | 高崑山 | 9,793 | ||
| 監察人 | 姜亞芬 | 27,118 | ||
| 監察人 | 盧偉俠 | 27,132 | 
經理人名單
|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
經濟部·營業項目
| 所營事業資料 | 醫療器材批發業 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 
|---|---|
| 醫療器材零售業 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 |
| 硝化纖維、各種塗料及其原料暨衍生物之製造銷售。 | |
| 前項有關產品之製造機械買賣業務。 | |
| 前各項有關產品代銷及進出口貿易業務。 | |
| 般進出口貿易業務(期貨除外)。 | |
| 木材、木製家具、機器、科學儀器、醫療器材等之買賣及進出口。 | |
| 經營進出口買賣各種電腦通信器材、週邊相關設備及其主動元件。 | |
| 其他相關事業之經營與轉投資。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 財稅登記項目 | 
|---|
| 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 西藥製造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  | 
| 中藥製造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藥事法G203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  | 
| 醫療器材製造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  | 
| 中藥批發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  | 
| 西藥批發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  | 
| 醫療器材批發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  | 
| 化粧品色素販賣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  | 
| 中藥零售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  | 
| 西藥零售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  | 
| 醫療器材零售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藥事法第二十七條、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六條 |  | 
| 救護車經營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6條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第12條 | 1.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2. 限專業經營,並應於公司名稱上標明救護車字樣 | 
| 居家式服務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  | 
| 日間照顧服務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  | 
|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  | 
| 團體家屋服務業 | 衛生福利部 | 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遷址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