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力悅廣告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5420596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力悅廣告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
代表人姓名郭俞蘭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鼓山區龍勝路38號4樓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鼓山區龍子里龍勝路38號4樓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鼓山區龍勝路38號4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3-07-25 (民國102年07月25日)
停業日期(起)西元 2016-12-30 (民國105年12月30日)
停業日期(迄)西元 2017-12-29 (民國106年12月29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郭俞蘭1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室內裝潢業
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
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
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投資顧問業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廣告傳單分送業
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產品設計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人力派遣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其他工商服務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廣告代理
不動產買賣
未分類其他專門設計服務

地理位置

龍德路·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4)

公司地址
德州房屋商行高雄市鼓山區龍子里龍德路2巷2號1樓
曄龍開發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龍德路473號5樓
勝豐不動產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龍德路383號1樓
爭峰采建設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龍德路41巷18號1樓

濱海一路·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1)

公司地址
福田投資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濱海一路88巷12號2樓

臨海一路·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1)

公司地址
鎮隆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一路22號1樓

安民街·特定專業區開發業(1)

公司地址
躍進科技社新北市新店區安民街3巷15號

安祥路·特定專業區開發業(1)

公司地址
元佑數位科技新北市新店區安祥路104巷11弄22號4樓

和成街·特定專業區開發業(1)

公司地址
立成科技行新北市新店區和成街19巷37號

國校路·特定專業區開發業(1)

公司地址
力夯智財科技社新北市新店區國校路42巷1號3樓

中正路·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2)

公司地址
清火商號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119巷15弄8號
康達報驗行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34號7O1室

大度路·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3)

公司地址
瑜星影視社臺北市北投區大度路三段301巷5號1樓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