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業】欣奕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25197959
公司狀況廢止 (105年08月04日 府授經商字 第1050796645號)
公司名稱欣奕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北區尚德街117號1樓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郵遞區號快搜臺中市北區尚德街117號1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0-04-19 (民國99年04月19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2-08-17 (民國101年08月17日)
停業日期(起)西元 2013-08-31 (民國102年08月31日)
停業日期(迄)西元 2014-08-30 (民國103年08月30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廣告傳單分送業
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日常用品批發業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清潔用品批發業
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牙膏及牙粉等。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日常用品零售業
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清潔用品零售業
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包含牙膏、牙粉之零售。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資料處理服務業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報紙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其發行對象為一般大眾之非特定對象,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通訊稿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對特定對象按期發行之行業。
雜誌(期刊)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圖書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其他出版業
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百貨公司業
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業
依銀行法之規定,經營信託投資公司業務之機構。
金融控股公司業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對-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投資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業投資業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事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地理位置

尚德街·百貨公司業(16)

公司地址
鴻軍科技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尚德街107巷6號1樓
北大磐建設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尚德街178號1樓
金國裕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賴村里尚德街108號1樓
鈺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尚德街192巷8之3號5樓

忠太西路·百貨公司業(11)

公司地址
銅城企業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明德里忠太西路68號1樓
固昌廣告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健行里忠太西路40巷18號壹樓
強葉生技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健行里忠太西路51號1樓
拉比雲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明德里忠太西路71號1樓
小中藝術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忠太西路46號1樓
艾克斯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健行里忠太西路36號2樓
光瑩科技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明德里忠太西路67號1樓
明達琦企業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忠太西路62號
東政科技有限公司臺中市北區明德里忠太西路74號1樓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