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觀、室內設計業】出口設計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25101568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出口設計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3,000,000
代表人姓名劉家齊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26巷11號2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民安里中山北路二段26巷11號2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26巷11號2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0-02-03 (民國99年02月03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0-12-10 (民國99年12月10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劉家齊1,2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產品設計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服飾設計業
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景觀、室內設計業
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花藝設計業
從事花藝設計、技術顧問之行業。
其他設計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資料處理服務業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排版業
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工業設計
室內設計
未分類其他服飾品零售
燈光、舞台設計服務

地理位置

中山北路二段·景觀、室內設計業(46)

公司地址
思得樂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77巷25之1號1樓
佤得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37巷1號2樓之4
靜鄉企業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17號5樓
寬林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5巷2弄62號1樓
富禧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36號9樓

中山北路三段·景觀、室內設計業(10)

公司地址
森林花苑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53之1號1樓
綠葉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55巷4號5樓之4
亞設室內設計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45號6樓
上瑩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5號10樓
田禾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5號11樓之5
熱帶嶼海洋科技國際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53之4號4樓之6
中山分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31號8樓之1
富閣實業有限公司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30號6樓之2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