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79990977 |
|---|---|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
| 公司名稱 | 舜堂萊嘉股份有限公司 |
| 資本總額(元) | 198,000,000 |
| 實收資本額(元) | 198,000,000 |
| 代表人姓名 | 吳南盛 |
| 公司所在地 | 臺中市外埔區子路107之5號 |
| 登記機關 | 臺中市政府 |
| 是否開立發票 | 是 |
| 財稅營業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 |
| 郵遞區號快搜 | 臺中市外埔區子路107之5號 郵遞區號3+3查詢 |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2002-06-27 (民國91年06月27日) |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西元 2017-05-18 (民國106年05月18日) |
董監事名單
|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股份數 |
|---|---|---|---|---|
| 董事長 | 吳南盛 | 舜堂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53485995 | 19,800 |
| 董事 | 邱家正 | 舜堂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53485995 | 19,800 |
| 董事 | 賴舜堂 | 舜堂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53485995 | 19,800 |
| 監察人 | 吳錫瑋 | 舜堂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53485995 | 19,800 |
經理人名單
|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
經濟部·營業項目
| 所營事業資料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
| 花卉栽培業 從事花卉栽培之行業。如盆花植物栽培、觀葉植物栽培、 切花植物栽培。 | |
| 休閒農業 利用田園景觀、自然生態及環境資源,結合農林漁牧生產、農業經營活動、農村文化及農家生活,提供國民休閒活動場所之行業。 | |
| 作物栽培服務業 從事作物之種植、栽培、保護、採收等服務,包括農地耕整、作物栽培、作物保護、土壤處理及施肥、作物採收等機器或人力操作之行業。 | |
| 製酒業 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酒類製造、分裝之行業。 | |
| 酒類半成品製造業 從事產製酒麴、酒類相關半成品之行業。但從事產製酒品製造過程中所得之半成品,此半成品經隨後之製造過程,可製成酒之成品者,應歸入C113011(製酒業)細類。 | |
| 農產品整理業 從事農產品收割後未銷售或加工前整理或初步處理之行業。如農產品清洗、農產品分級包裝等。 | |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 財稅登記項目 | 其他酒精飲料製造 |
|---|---|
| 其他商品經紀 |
| 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 製菸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 製酒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 食用酒精製造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 非食用酒精製造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 菸類輸入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6條第2項及第3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9條第1項 | ||||
| 酒類輸入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6條第2項及第3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9條第1項 | ||||
| 公益彩券代理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四條第三項 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