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什貨批發業】寰祐有限公司

分享文章:

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5317976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寰祐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6,000,000
代表人姓名藍麗婷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蘆洲區永安南路二段294號3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蘆洲區永德里永安南路二段294號3樓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蘆洲區永安南路二段294號3樓 郵遞區號3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0-09-13 (民國99年09月13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6-07-06 (民國105年07月06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藍麗婷6,0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蔬果批發業
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菸酒批發業
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飲料批發業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茶葉批發業
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農產品零售業
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菸酒零售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日常用品零售業
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糖批發
食用油脂批發

地理位置

永安南路二段·食品什貨批發業(9)

公司地址
富蓮貿易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永德里永安南路二段314號(1樓)
珍正食品行新北市蘆洲區永安南路二段356巷60號1樓
奇恩食品行新北市蘆洲區永安里永安南路二段42巷2號2樓
活力蛋塔烘焙屋新北市蘆洲區永安南路二段264號5樓
梅王商行新北市蘆洲區永安南路二段260號5樓?0?0?0?0?0?0?0

民族路·茶葉批發業(3)

公司地址
大萊小吃店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117號

信義路·食品什貨批發業(8)

公司地址
阿司貝斯創意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溪墘里信義路101號2樓

正和街·菸酒批發業(3)

公司地址
酒之城菸酒商行新北市蘆洲區正和街96巷42號3樓

永樂街·食品什貨批發業(7)

公司地址
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永樂里永樂街38巷45弄19號5樓

長安街·飲料批發業(9)

公司地址
世龍商行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193巷1弄2號1樓

仁愛街·食品什貨批發業(4)

公司地址
水月企業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水河里仁愛街42之8號6樓

民權路·食品什貨批發業(4)

公司地址
宏陽食品企業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仁愛里民權路82巷1弄4號1樓

和平路·飲料批發業(3)

公司地址
福溢企業社新北市蘆洲區和平路130號5樓

長安街·茶葉批發業(5)

公司地址
長麥貿易企業社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108巷21號5樓

長安街·食品什貨批發業(27)

公司地址
達利玖玖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長安里長安街207巷28號

光榮路·飲料批發業(1)

公司地址
嘉泓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正義里光榮路60號

光復路·食品什貨批發業(1)

公司地址
上堤國際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中原里光復路30巷8號

民族路·食品什貨批發業(22)

公司地址
百成麵鋪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331之2號7樓

民族路·茶葉批發業(3)

公司地址
建銓興業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水河里民族路408巷11號1樓

正和街·菸酒批發業(3)

公司地址
信義洋煙酒專賣店新北市蘆洲區正和街12號

光華路·食品什貨批發業(8)

公司地址
尚慶商行新北市蘆洲區光華路16-1號

水湳街·食品什貨批發業(4)

公司地址
家勝肉鬆食品行新北市蘆洲區水湳街73-2號

保和街·菸酒批發業(1)

公司地址
寶盛利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保和里保和街67號

得勝街·茶葉批發業(1)

公司地址
柏格禮企業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得勝街183號(1樓)

三民路·食品什貨批發業(18)

公司地址
富滔有限公司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228巷2號3樓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