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經紀商】弘大事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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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0503124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弘大事業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00
代表人姓名李桂雯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園航路28號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0一五鄰園航路28號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03-07-31 (民國92年07月31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6-06-16 (民國105年06月16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李桂雯35,00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五金批發業
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
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五金零售業
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首飾及貴金屬零售業
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零售之行業。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其他輸出入業
從事F401021 至F401190 以外其他輸出入之行業。
租賃業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一般旅館業
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智慧財產權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信託業
依信託業法之規定,經營信託業務之機構。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
依票券金融管理法及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短期票券保管、發行登錄、交易之結算及其帳簿劃撥作業之機構。
農業金庫業
依農業金融法之規定,經營農業金庫業務之行業。
一般投資業
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中小企業開發業
依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規定之業務。
創業投資業
指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金,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或諮詢服務。
金融控股公司業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對-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有控制性持股,投資銀行業、票券金融業、信用卡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創業投資業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事業。
證券期貨控股業
依證券期貨控股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持有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集中保管事業、櫃檯買賣事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等百分之百股份之控股事業。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
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
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公正第三人資產拍賣業務
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之規定,受託辦理金錢債權附隨擔保品之拍賣業務;受法院委託準用強制執行法規定辦理拍賣業務;受強制執行機關委託辦理強制執行業務。
金融資產證券化特殊目的公司業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之規定設立,以經營金融資產證券化業務為目的之行業。
存款保險業
依存款保險條例之規定,辦理存款保險、承保風險控管、履行保險責任等保障要保機構存款人權益等業務,暨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委託辦理之其他業務。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外匯經紀商
依外匯經紀商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下列全部或一部居間業務之營利事業。 一、外匯買賣。 二、外幣拆款。 三、換匯交易。 四、其他經許可之外匯業務。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其他未分類金融中介
建材五金(螺絲、螺帽、鉚釘等金屬製品)批發
金(銀)飾批發
不動產租賃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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