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資料
| 統一編號 | 25059822 |
|---|---|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
| 公司名稱 | 雪樂國際有限公司 |
| 資本總額(元) | 200,000 |
| 代表人姓名 | 喬國泰 |
| 公司所在地 | 新竹市客雅里延平路一段161巷30號 |
| 登記機關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 停業核准(備)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 |
| 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 財稅營業地址 | 新竹市北 區中雅里延平路一段161巷30號 |
| 郵遞區號快搜 | 新竹市客雅里延平路一段161巷30號 郵遞區號5碼查詢 |
| 核准設立日期 | 西元 2009-10-29 (民國98年10月29日) |
| 停業日期(起) | 西元 2017-01-24 (民國106年01月24日) |
| 停業日期(迄) | 西元 2018-01-23 (民國107年01月23日) |
董監事名單
|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 | 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 | 出資額 |
|---|---|---|---|---|
| 董事 | 喬國泰 | 200,000 |
經理人名單
| 經理人代碼 | 姓名 | 到職日期 | ||
|---|---|---|---|---|
經濟部·營業項目
| 所營事業資料 |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
|---|---|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 |
| 化粧品批發業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 |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
|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 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 |
| 國際貿易業 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
| 酒類輸入業 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酒類輸入之行業。所稱酒類,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 |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
| 菸類輸入業 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菸類輸入之行業。 |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 財稅登記項目 | 進口菸酒批發 |
|---|---|
| 菸酒零售 | |
| 國產菸酒批發 |
| 營業項目代碼 營業項目說明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受理許可 | 公司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商業登記前 應先經許可 之登記項目 | 法規依據 | 備註 |
| 製菸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 製酒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 食用酒精製造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 非食用酒精製造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 | 菸酒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第2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 | 菸酒管理法第14條第1項 | ||||
| 菸類輸入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6條第2項及第3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9條第1項 | ||||
| 酒類輸入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菸酒管理法第16條第2項及第3項 | 可經營之組織種類以公司為限 |
|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 負責人變更 | 菸酒管理法第19條第1項 | ||||
| 公益彩券代理業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設立或新增本項營業項目 | 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四條第三項 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