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餐飲業】野礦冷飲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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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40808867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商業名稱野礦冷飲店
負責人姓名楊宗銘
出資額(元)6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6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民褔路61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民褔路61號1樓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5-05-27 (民國104年05月27日)
最近異動日期西元 2015-09-15 (民國104年09月15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飲料店業
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菸酒零售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飲酒店業
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其他餐飲業
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建築物使用執照尚未變更成視聽歌唱場前,不得經營視聽歌唱業(卡拉OK),如有違反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飲酒店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
菸酒零售
冰果店、冷(熱)飲店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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