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生益宏商店

分享文章:

商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79884510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
商業名稱生益宏商店
負責人姓名邱美華
出資額(元)3,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3,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9之1號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9之1號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9之1號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7-08-31 (民國106年08月31日)
最近異動日期西元 2017-08-31 (民國106年08月31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飲料批發業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食品什貨批發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其他零售業
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其他綜合零售業
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飲料店業
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餐館業
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其他餐飲業
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飲料零售

地理位置

五福二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7)

公司地址
奇蹟飲酒店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47號7樓之1
忠福商店高雄市新興區永寧里五福二路172號1樓
天狗日式沾麵屋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194號
啟英食品店高雄市新興區浩然里五福二路59之4號1樓
蘿菈商行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57號1樓

洛陽街·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6)

公司地址
翔徠美專業髮型設計高雄市新興區洛陽街33號1樓

青年一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3)

公司地址
味豪有限公司高雄市新興區青年一路456號

南台橫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3)

公司地址
森之泉企業社高雄市新興區南台橫路51之8號1樓

五福二路·酒精零售業(1)

公司地址
順發食品行高雄市新興區永寧里五福二路106號

德順街·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2)

公司地址
風盛有限公司高雄市新興區德順街11號4樓

自立二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8)

公司地址
銳成茶業高雄市新興區自立二路138號1樓

五福一街·菸酒零售業(2)

公司地址
洋米小吃店高雄市新興區德生里五福一街43號1樓

中正三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1)

公司地址
松野小吃部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68號

七賢一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24)

公司地址
銘泰茶行高雄市新興區順昌七賢一路16號

忠孝一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5)

公司地址
忠誠商號高雄市新興區忠孝一路234號

復橫一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4)

公司地址
進利香肉鬆店高雄市新興區復橫一路159號1樓

新田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6)

公司地址
金育商行高雄市新興區新田路197巷46號1樓

仁智街·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0)

公司地址
非吃不可商行高雄市新興區仁智街260之6號

六合二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1)

公司地址
富貴糕點高雄市新興區長驛里六合二路70號1樓

復興一路·菸酒零售業(6)

公司地址
雅築小吃店高雄市新興區成功里復興一路83號1樓

八德一路·酒精零售業(1)

公司地址
綠野村有機產品企業行高雄市新興區開平里八德一路55號

民享街·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4)

公司地址
御子工房高雄市新興區振華里民享街134號

中山二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6)

公司地址
晨焱食品行高雄市新興區振成里中山二路558號

中山一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3)

公司地址
圓環飲料店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146號1樓

大同一路·菸酒零售業(8)

公司地址
凱元視唱有限公司高雄市新興區大同一路188號6樓之1至6樓之9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