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器材批發業】銘佑通訊行

分享文章:

商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80767997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商業名稱銘佑通訊行
負責人姓名王仲義
出資額(元)50,000
現況廢止 (099年12月31日 桃商登 字第 0990584084 號)
資本額(元)5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文明里中華路110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桃園區文明里中華路110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03-03-31 (民國92年03月31日)
最近異動日期西元 2010-12-31 (民國99年12月31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電信工程業
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電信器材零售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電子材料批發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電子材料零售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電信器材批發業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

地理位置

中華路·電信器材批發業(5)

公司地址
大古電信企業社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中華路63號1樓
高登實業社桃園市桃園區文化里中華路33號6樓之2
南太平洋電信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中華路72號
佳訊通實業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中華路109-1號2樓

延平路·電器批發業(2)

公司地址
逸通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福安里00四鄰延平路12巷3號5樓之3
克萊亞照明商行桃園市桃園區大豐里十三鄰延平路156巷16-3號

經國路·電器批發業(18)

公司地址
科龍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經國路859號2樓
雷光聲電器行桃園市桃園區新埔里一鄰經國路106號1樓
睿穎弘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新埔里經國路229號5樓
合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經國路618號4樓之1
騰馳實業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大興里二十二鄰經國路9號5樓之1

三和街·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1)

公司地址
旭龍企業社桃園市桃園區豐林里六鄰三和街56-3號4樓

南平路·電器批發業(5)

公司地址
日月星辰照明企業社桃園市桃園區自強里南平路52之1號6樓
欣業工程行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南平路217號﹝2樓﹞
日月星辰照明企業社桃園市桃園區自強里九鄰南平路52―1號6樓
豪成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新埔里南平路181巷12號1樓
雷曼德實業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自強里南平路56號2樓

龍門街·機械批發業(1)

公司地址
億達企業社桃園市桃園區龍山里龍門街4巷7號

永安路·電器批發業(30)

公司地址
品晞科技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中成里永安路433號(1樓)
優能量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南埔里00一鄰永安路732號
峰敏科技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1468巷142弄15號1樓
稜荃光電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西埔里永安路1188巷8號1樓
志寶實業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長德里永安路556巷1號

中正路·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39)

公司地址
翔友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同德中正路1071號8樓之5
日積先進材料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同德里中正路1071號12樓之7
分享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