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活動業】摩比城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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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2450998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公司名稱摩比城市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2,500,000
代表人姓名邱錦華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77號4樓之5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苓雅稽徵所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里五褔一路77號4樓之5
核准設立日期西元 2010-03-23 (民國99年03月23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西元 2015-09-11 (民國104年09月11日)
停業日期(起)西元 2016-02-03 (民國105年02月03日)
停業日期(迄)西元 2017-02-02 (民國106年02月02日)

董監事名單

職稱姓名所代表法人(公司名稱)所代表法人(統一編號)出資額
董事邱錦華2,250,000

經理人名單

經理人代碼姓名到職日期

經濟部·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資料其他零售業
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無店面零售業
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不動產買賣業
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不動產租賃業
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一般廣告服務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廣告傳單分送業
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產品設計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服飾設計業
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其他設計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產業育成業
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雜誌(期刊)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圖書出版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其他出版業
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藝文服務業
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演藝活動業
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財政部資訊中心·財稅營業項目

財稅登記項目其他廣告服務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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